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西 2026-08-26
X
X资本催缴通知书
朱金顺、朱伟强:
X(以下简称“债务人”)因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严重资不抵债,X年X月X依法作出裁定(X)赣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X的破产清算,并于当日指定江西荟萃律X管理人。
管理人经过调查,债务人成立于X年X月X日,X资本于X年X月X日由XX变更为XX。
请各股东收于X年X月X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供已经实缴X资本的材料或者证据,若未实缴,也请于X年X月X日之前联系管理人并缴纳未实缴的原X资本。
如逾期未提供实缴的证据或者未按期缴纳出资的,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股东承担。
如对本通知书所列的出资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的,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X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查。
特此通知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X,地XXX城滨江国际城南门(X2-X号),联系人黄律师(联系电话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