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8-25
浙 江 X 温 岭 X 人 民 法 院
公告
( X)浙 X 破 X 号之一
狄灵华管理人向本院提交了提请终止狄灵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的报告。根据该报告,狄灵华目前无稳定收入,债务规模约 X X,其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且无法提供有效清理方案以供管理人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此外,根据债权人反馈,债务人存在不当高消费用于子女教育,且债务人对有关情况拒不如实披露,存在不诚信行为,故应当终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交由执行部门恢复对狄灵华的执行措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 X 年 8 月 X 日裁定终止狄灵华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八月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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