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兵06破2号公告(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相关义务)_采购与招标网
找项目,采招圈比人脉靠谱! 立即下载
  • (2026)兵06破2号公告(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相关义务)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新疆   2026-08-2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6)兵06破2号公告(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相关义务)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公告(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相关义务)

    公开时间:XX钟前 公 开X管理人


    新疆生X

    公告


    (X)兵X破申2号

    新X及有关人员:

    本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兵X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X(以下简称西域缘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指X锦天城(乌鲁木X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受理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你们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之日起X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本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X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X年X月X日X:X在新疆生X1号法庭召开。(新疆维吾XXX)。法定代表人应准时参加。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X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X

    免费注册可以查看免费信息,了解更多服务内容请进入客服中心,您在使用本网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相关推荐

0
109100182049496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