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医疗卫生 贵州 2026-08-25
正文:
|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XHG项目名称:X长岭XX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编号:PXHGX品目名称:X长岭XX年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代理:贵州X 二、质疑信息 X 地址:X1号高端装备制XX栋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1: 中X的主要制X(许可证编号:黔X)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不包含“炭制”,但其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称由其生产的药品包含藕节炭、炭制饮片品种,涉嫌超出许可生产范围生产药品,所提供产品来源不合法,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事实依据:(一)采购清单中包含炭制饮片品种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明确列有以下炭制品种: 1.序号X:藕节炭(1kg/袋,数量9kg,最高限价X.XX/kg) (二)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 根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X,中标金额为下浮率X.5%。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如下: 第1项:涵盖序号1至序号X中的品种(序号X藕节炭),制造X,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XX,资产总额XX,属于小型企业。 (X的生产范围 经国家药X站数据查X(许可证编号:黔X,有效期至X年X月X日,发证机关:X药品X)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如下: 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的净制、切制、炒制、蒸制、煮制、水飞、复制;还包含净制、切制、炮制(单炒、麸炒、炙法、煅、蒸煮、燀、发芽、发酵)* 生产范围中明确不包含“炭制”(制炭)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X年修订) 第四十一条:从事药品生产活X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范围和生产地址,药品生产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未经批准,不得变更生产范围。 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X的,按十X计算。 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药品生产许可证载明事项X为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许可事项是指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等。变更生产地址或者生产范围,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X之五以上千X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X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第二章X要求”第八项“其他要求”第8条规定: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的各项资料的原件进一步核实,如不响应该要求或发现有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报财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X要求”第八项“其他要求”第9条规定:投标供应商需对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承诺函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督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名单,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请求:1.请求依法X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是否包含炭制,以及其是否具备生产炭制饮片的合法资质。 2.请求依法认定中X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关于炭制品种生产商的声明内容存在虚假,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请求X的本项目中标资格X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请求依法确定本项目后续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X提交的质疑,我公司已将此情况向采购人及主管部门汇报,正在等待X留意处理结果。 五、法律依据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