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江苏 2026-08-27
追缴股东出资通知书
周建:
根X于X年X月X日X(以下简称“原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X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资产及负债进行破产清算。
根X的股东,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XX(大写:X),认缴方式为货币出资,认缴出资日期为X年X月X日。截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你上述出资义务尚未履行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你应当缴纳全部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现通知你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对认缴出资实缴到位。
如对本通知书中所列出资缴纳义务的有无、数额、形式等有异议,你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配合管理人核实。
特此通知。
X年X月X日
附:管理人联系地址:X8XX栋X
联系人:X/span>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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