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6-08-27
公告
(X)粤X破申X-8号
X年X月X日,本院依法裁定受X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XX为管理人X的债权人应在X年X月X日前X管理人(联系人:X仪;联系方式:X,X;地址:X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本院定于X年X月XX第十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提交相应的证据及X明材料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适用快速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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