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其他说明情况:
(一)违约责任 1、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X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2、出卖人延迟交货X日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出卖人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买受人使用目的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的实际损失。 4、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 5、出卖人违约的,买受人有权从与出卖人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6、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X合同价款,应向出卖人X逾期利息【逾期利息=(逾期付款部X总额*合同订立当日一年期银行LPR利息)/X*逾期天数】,逾期利息即视为买受人向出卖人X的违约金,买受人不再向出卖人X违约金。 (二)不可抗力 双方因出现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传染性疾病(疫情)等自然灾害或社会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X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和提供初步证明材料,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X小时内将机构证明材料提交对方,并由双方共同对不可抗力导致的允许延期履行、部X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情形进行确认,并根据情况可部X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