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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债权人、债务人核查、核对债权的通知
X年X月X
在广州中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X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共X笔,申报债权金额共计3,X,X.XX。管理人现根据债权审查进展情况,X破产清算案债权表》(以下简称“《债权表》”),并提请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核对。
针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管理人现向债权人、债务人说明如下:
一、关于已审查确认债权的审查情况
对于《债权表》中记载的已审查确认的债权,管理人主要根据债权人提交的生效判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及其他证据资料等进行审查、确认。
二、关于债权审查确认的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应提交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核查、核对,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均无X裁定确认。
管理人现提请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进行核查、核对。请债权人、债务人在X年X月X日前通过提交书面异议表的方式对《债权表》发表核查意见。如果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已审查确认债权有异议的,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送达X破产清算案件债权异议表》(以下简称“《异议表》”),明确异议债权的编号、债权人名称、异议理由和法律依据等。逾期没有提交《异议表》或逾期提交《异议表》的,均视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
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审查结果X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异议人“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X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X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X提起诉讼”。本次债权核查结束日期定为X年X月X日,因此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债权人、债务人如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审查结果有异议或对于管理人的复核结果仍不服的,请于X年X月X日前向广州中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并同时告知管理人或提供立案受理凭证。对于债权人、债务人均无异议的债权,或者虽有异X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债权均视为无异议债权,管理人将提请广州中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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