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8-27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开 人:X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公告
( X)浙 X 破 X 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于 X 年 8 月 X 日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X 年 8 月 X 日指定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X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相关规定,本院决定本案适用破产简易审理流程。
杭州X公司债权人应在 X 年 X 月 X 日前, 向管理人(债权申报地址:X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杭州X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杭州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 印章和账簿、文书X、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X、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X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X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X的债务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X的股东在破产受理日之前尚未实缴X资本的,应X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本院定于 X 年 X 月 X 日 X:X 召开第一X络会议),请准时参加(具体参会方式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X指派函。
特此公告
X
X 年 8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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