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陈屿X土X | ||
招标人 | X陈屿中学 | 联系方式 | X-X |
招标代理机构 | X | 联系方式 | X-X |
公示时间 | 发布之日起至X年X月X日 | ||
反馈方式 | 书面意见X/span> | ||
意见接收机构 | X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X/p> | |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