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8-21
根据《X卫生健康委员X财政厅关于印发〈X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支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规〔X〕3 号)要求,经机构自愿X(X)初审、X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现将建宁XX 年上半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含公办普惠托育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机构名称、补助人数、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二、公示日期
公示期自X 年 8 月X日至 X 年 8 月 X日(共 5 个工作日)。如发现公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请在公示期内举报。
举报电话:X-X。
附件:建宁XX年上半年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拟补助名单。
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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