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科技文教旅游 江苏 2026-08-25
X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X的债权人应于X年 X月X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X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X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当向X管理人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X年X 月 X 日下午2时XX在南京数据资源法庭(地址:X4X)第四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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