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8-25
浙 江 X 杭 州 X 余 杭 X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X)浙 X 破 X 号
本院根据债务人乐海燕(公民身份号码后六位:XX)的申请于 X 年 8 月 X 日裁定受理乐海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 并于 X 年 8 月 X 日指定北京高朋 (X为管理人。 乐海燕的债权人应于 X 年 9 月 X 日前, 向管理人【XX余杭XX X 室北京高朋X;联系人:X系电话:X、 X-X】 申报债权。 逾期申报者, 可以在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 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乐海燕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 限X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 X 年 9 月 X 日 X 时 XX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X、 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X、 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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