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出版印刷 福建 2026-08-26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X管理人 | |
证照、印章作废声明的公告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根据查询X法定代表人及相关清算义务人员,告知其应承担的义务,并在全国企业X上发布了《接管公告》。截至公X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相关证照及印章材料。据此,现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如下:
上述证照和印章自X年X月X日起全部作废。在此期日后,任何民事主体使用上述作废证照和印章产X及管理人无关,金祥达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X相关证照和印章的行为均属无效法律行为且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管理人通讯地址:X1XB座X室
联系人:X邱马香 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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