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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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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人民法院:(X)浙X破X

    X公 告

    (X)浙X破X号之一

    本院根据浙江青X的申请,于X年X月X日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指定庆X濛洲税务师X管理人。此前X的公告日期有误,现予X的债权人应自X年X月X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X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X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年X月X日9时XX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公告7.X.pdf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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