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出版印刷 江西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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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赣 X 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赣 X 破1号《决定书》,指定江西X。
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债务人进行接管,截至X年X月X日止,管理人未能接收到的债务人的任何证照、印章X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等资料。
为维护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和债务人财产安全,现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印章及文件资料自X年X月X日起全X管理人,使用上述作废证照或印章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因使用该证照、印章设定的权利义务或由此造成的损失或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将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管理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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