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陕西 2026-08-20
决定书
(X)陕X破申X号之一
X年X月X日,本院经审X进行预X的申请,本院指定陕西同泰律师X预重X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孙常辉。
预重X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
(二)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人财产和营业事务;
(三)监督债务人充X披露企业信息;
(四)协助债务人引入意向投资人;
(五)推动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协助债务人制作预重X方案;
(六)通过召开债务人及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会议,或以书面方式征集对预重X方案的意见;
(七)定期向本院报告预重X工作进展,并在征集完毕利害关系人对预重X方案的意见后,提交预重X工作报告;
(八)本院认为临时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院印)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该公告为临时管理人代发,文书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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