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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及一债会通知
一、申报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日内,即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二、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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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Xxt-indent: Xpt">时间:工作日上午9:X-X:X 下午X:X-X:X
2.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的时间为准)
收件地址:Xxt-indent: Xpt">收件人1:唐磊,电话:X
收件人2:刘开伟,联系电话:X
三、债权申报材料X理及提交要求
1.债权申报材料的X理、填写、装订及提交要求详见《债权申报材料X理指南和风险须知》。
2.债权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两份,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书写均应用蓝墨或碳素墨水笔。
3.《债权申报文件目录》《授权委托手续》《债权人基本信息确认书》《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必须为原件,均须加盖债权人公章。对于证据材料等其他材料为复印件的,债权人为单位的,在复印件每一页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每一页上签字。
4.债权人有义务保证其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原件相一致,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还,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需在复印件材料中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字样。审查债权过程中,管理人如要求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的,申报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和指定的时间如期提交证据原件,不提交的,视为没有原件,真实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四、债权申报法律风险提示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虚假申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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