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山西 2026-08-24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X〕X号)X教育厅、X财政厅《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晋教〔X〕8号)文件精神,落实政策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持续X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X年春季学期,XX内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大班)在园幼儿实施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减免政策。现将本次符合减免条件的幼儿园所名单予以公示。
本公示长期有效,公示期间,名单实行动态管理,X内新增具备合法办学资质、符合减免政策条件的园所信息将及时补充更新,相关内容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广大群众如对减免政策、公示名单及X流程存有疑问,或发现虚报、漏报、违规享受减免等问题,可通过X咨询、反映及举报。
政策咨询电话:X-X
监督举报电话:X-X
办公地址:Xht: Xpx; 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5pt; margin-top: 0px">附件:符合减免条件的幼儿园所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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