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上海 2026-08-19
| 公开时间:5小时前 | X管理人 | |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X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浦东人社X出具垫字第X号《关于依法划拨欠薪保障金垫付欠薪的函》 ,该份函件中载明“根据贵院来函(X)沪X执X号等(联系法官牟鹏飞),经X同X拖欠职工申奇等X名劳动者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依法予以垫付。经核算,应垫付总额X,X.X已于X年X月X日将上述款项汇入X牟鹏飞法官联系后,确认已经垫付的欠薪金额X至每名职工。
管理人根据X提供的垫付欠薪汇总表对已经垫付的职工债权金额予以扣除,并予以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职工债权人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应附相关证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X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诉讼,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无异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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