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冶金矿产原材料,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8-14
邱谢谢:
你未经批准用地的情况下,于X年X月至X月期间,XX苦竹园地X,面积X平方米,造成破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X平方米,该宗土地属X集体所有土地。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以及《X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浙自然资规〔X〕2号)之X于X年X月X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天自然资规监〔X〕X号),并于X年X月X日送达。你至今未履行天自然资规监〔X〕X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下义务:
一、责令当事人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恢复X平方米土地的种植条件;
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X平方米,按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XX的9倍(每平方米XX)处以罚款,罚款人民币X三X(¥X.X)。
履行方式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X日内持本行政处罚决定书X自然资X财务室X缴款单并缴纳罚(没)款人民币X三X(¥X.X)。
由于采用直接送达、电话联系等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本催告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X日,即视为送达。
请于本催告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X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X自然资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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