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上海 2026-08-19
X年X月X日,裁定受理X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X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X随机摇号,指定上海X为X管理人。
X的债权人应于X年X月X日之前,向管理XX)申报债权。在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经进行的X配,不再对其补充X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X年X月X日上午9时XXX第三中级人民法院(XXXX号)第十法庭召X络X视频方式召开,如债权人对会议召开的方式有异议,可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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