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安徽 2026-08-18
一、交货地址:X0
1、受托方收运完成后,根据实际转移数量核算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在三个月内付清处置费用,乙方可接受甲方以电子承兑的方式X处置费。
2、结算依据: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业固废对账单》上列明的各种危险废物实际数量,并按照合同附件的《工业固废处置价格表》的结算标准核算。
3、最低单价中标。
1、受托方须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持许可证、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合同未完成环保部门转移申请审批前,不得进行收运。
2、受托方根据甲方委托处置的各类危险废物的特性制定运输、贮存和处置方案。保证处置过程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环保和技术要求,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3、受托方须按规范要求对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特性X析,如:热值、PH值、水X、灰X等。
4、受托方保证其工作人员在X内文明作业,并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5、受托方如因政府行为、设备检修、保养或遇雨雪天气等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接收、处置危险废物时,应及时通告甲方,乙方无需因此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须有至少X天危险废物安全存储能力。
6、本次询价的磷化酸渣处置方式必须为焚烧,不允许填埋处置。
五、X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X
六、X要求:具备行业许可资质,磷化酸渣处置方式为焚烧。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1.本次询价的磷化酸渣处置方式必须为焚烧,不允许填埋处置。2.单价最低者中标。
请在X通过后查看
|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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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