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营港公司化验室水质X析仪器采购 标段
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X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X投标),认可该X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X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X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无效。(二)体系认证要求应答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X(ISOX)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X(ISOX)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X站(http:X.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三)业绩要求1.应答人需应答自X年X月X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多参数水质检测仪”或“红外X光测油仪”或“自动电位滴定仪”或“BOD测定仪”或“消解仪”任一仪器的销售业绩。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或发票(签字或盖章有效)。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数量及对应清单、到货验收材料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未包含以上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供货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四)信誉要求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X站(Xwww.X.cn)或“XX站(http:X.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三年(应答截止日前X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X(http:X.cn)查询,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X(http:X.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五)联合体及X包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X包。应答文件要真实有效,出现造假情况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六)供应商属性应答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应答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应答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