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科技文教旅游 上海 2026-08-20
X年X(下称“三中院”)作出(X)沪X破X号民事X”或“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沪X破X号决定书X的管理X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依法履行职务,向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债务人所欠付的职工债权情况,截至本公示发布之日止管理人调查到的职工债权共计X户,合计职工债权金额为X.XX,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对此调查结果予以X破产清算案件职工债权表》)
职工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在收到书面X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劳动债权公示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书面异议请邮寄至:XXXXXXX室上海瑾之润申达律师事务X管理人,电话:X。
特此公示。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