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1破396号广东冠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接管通知书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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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粤01破396号广东冠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接管通知书

    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广东   2026-08-20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6)粤01破396号广东冠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接管通知书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现为顺利开展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特通知你方向管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冠华X公司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广东冠华X公司的全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

    3.广东冠华X公司的全部账簿、账册(包括但不限于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审计报告、全部会计凭证等);

    4.广东冠华X公司的全部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等);

    5.X的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6.广东冠华X公司的债权债务清册;

    7.广东冠华X公司职工工资的X情况明细、职工安置方案等;

    8.广东冠华X公司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明细;

    9.广东冠华X公司与职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X的其他重要资料。

    请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X日内X管理人移交上述资料(没有相关资料的请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前往管理人处接受管理人的询问谈话。否则,你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Xpan>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

    一、管理人联系方式:肖平律师,电话:X,胡州州律师,电话:X,联系地址:XXX6XXX君信X。


    二、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X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清算组员和其他经营清算组员。

    第一百二十六条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X传唤,无正当理由拒X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X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债务人X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情况和社会保X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X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X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

    第一百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X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X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X之二以上百X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X、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X、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X以上二十X以下罚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X以上二十X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一条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X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X八条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修订)

    清算义务X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X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X债务X应依法予以支持。

    6.最高人民法院X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X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最X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第十四条X、X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应当在终结裁定中X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X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应当在终结裁定中载明,股东X的主体主张有关权利。


    三、其他文件均公示于全国企业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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