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X委托贵州玳洲XXXXX年生态鸡养殖建设项目于X年X月X日X时XX在安X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项目编号:X年生态鸡养殖建设项目本项目于X年X月X日完成开标,共收到X家投标文件。原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合计X家投标人被否决投标。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报告、否决投标理由、招标文件全部X开展全面核查,并报送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研判确认:本项目招标文件文本完X、条款清晰;本次批量否决投标,系原评标委员会未完X、准确解读与适用招标文件评审规则,评审结果对招标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发改法规规〔X〕X号第三部X第(十三)条之规定,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同意,现决定终止本次招标全部程序,修改完善相关要求后重新开展本项目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主要核查事实1.投标函附录相关否决情形(合计X家被否决)招标文件已载明投标函附录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约定:招标文件中投标文XX中的目录和格式为准。X未设置投标函附录模块;原评标委员会未充X结合招标文件前述约定综合评判投标文件:其中X家投标人因投标文件未X投标函附录被直接否决投标;核查中发现另有1家投标人已编制、提交投标函附录,仅存在文件放置位置错误,属于非实质性的编排瑕疵。1家投标人因更改了投标函附录的标题(将投标函附录更改成了响应性承诺函)。评标委XX文件实质性缺失与位置放错的细微偏差,未按照规定开展澄清、说明程序,直接予以否决投标,评审程序存在瑕疵。依据发改法规规〔X〕X号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X地评审和比较。评标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明情况;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原评标委员会未履行澄清说明程序,直接作出否决投标处理,评审适用规则错误。2.技术标暗标封面格式、字体相关否决情形(合计3家被否决)招标文件暗标条款仅规定:技术标封面、正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可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删除痕迹、荣誉及其他特殊标记和内容。招标文件并未将单纯修改封面格式、调X字体列为否决投标的实质性条件。该3家被否决投标人技术标内未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识、字符等信息,仅为封面排版、字体样式调X,不属于招标文件列明的“特殊标记”。原评标委员会扩大解释否决投标条件,将不属于实质性不响应的格式瑕疵直接作为否决投标理由,违背“一般不得将装订、纸张、明显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情形”的要求。3.招标文件已设置争议解释规则: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投标人一方的解释。原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未适用该解释规则,对形式瑕疵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严苛判定。4.本项目于X年X月X日X时在X进行复议。在复议过程中,评标专家坚持对全部有效投标文件实施全面重新评审,与异议复核仅针对投标人提出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的原则存在重大X歧,各方意见无法达成统一,异议复核工作难以有序推进。综上,招标文件本身合法完备;原评标委员会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和方法评标,混淆细微偏差与实质性偏差,应当澄清而未澄清直接否决投标等问题。该批量错误否决投标已经对本次招X造成实质性破坏,即便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亦无法还原公平的评审基础,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二、处置决定1.终止本项目本次招标全部程序,原评标报告及评审结论作废。各投标人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约定予以退还。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进一步梳理招标X匹配衔接,细化明确否决投标实质性条款,完善招标条件,修订完成后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完X开展新一轮招标。3.后续招标公告、文件获取、开标时间等全部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信息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留意原公告发布媒介。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结果公示至X年X月X日X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XX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X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XX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X 联系电话:X招标代理机X 联系电话:X年X月X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X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