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X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均可X参加应聘:
1.X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X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此类人员需到X开具低保证明);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X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二)应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X周岁以下;
2X综合及文秘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X德品行;
4.不影响操作计算机办公X和具备良好沟通协调条件的残疾人优先;
5.具有怒江州户籍。
四、工作地点
怒X。
五、X及资格审查
(一)X时间:
X年X月X日至X月X日X:X截止。
(二)X方式:
(三)X材料:
提供X表(附后)、本人X、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原件(残疾人提供),符合X的相关证明材料。(注明:X材料均用“姓名+报考单位”命名并放Xstyle="text-indent: 2em">(四)资格审查:
X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X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X的资格条件。经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并进入面试测评环节;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取消参加面试测评资格,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六、面试和体检
(一)由怒X对X应聘者进行面试。
(二)面试: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计划组织、X析解决问题等能力,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X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1个月。
七、使用和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单位X工资两部X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九、其他事项
(一)凡在X、面试和体检、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经筛选简历后根据择优原则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四)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X进行复审、监督。
附件:怒XX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X表
怒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