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宁夏 2026-08-19
X宁夏回XX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X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X宁夏回XX公司拟对持有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X,X,X.XX。其中:本金X,X,X.XX,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X,X,X.XX,其他债权X,XX,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X年X月X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保X提X汽车城4-5层面积为X.X㎡X及对应的X.X㎡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债务人以其名下位于XX北侧X项目,涉及房产面积X.X㎡、土地使用权面积X.X㎡设定抵押(最终产权面积以X公司、余建学、余建兵、王惠玲、徐凤玲。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抵押)人1为企X(现用名X宁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U,经营期限至长期,该企业成立于X年,法定代表人:X位于宁XXXX汽车城,经营范围:汽车销售、售后服务;汽X场管理及运营服务;汽车配件批发、X售;汽车租赁;汽车美容;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服务。X资金X(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赵平持股X.X%、张建国持股X.X%、贺卫东持股9.3%。
担保(抵押)人2为借款人。
保证人为自然人:Xn>
(1)余建学,男,汉族,住宁XX。
(2)徐凤玲,女,汉族,住宁XX。
(3)余建兵,男,汉族,住宁XX。
王惠玲,女,汉族,住宁XX。
(四)诉讼执行情况
X中院于X年X月X日下达了(X)宁X民初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由固原聚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X剩余借款本金X,X,X.XX,X截至X年X月X日的利息1,X,X.XX以及自X年X月X日起至判决确定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及复息;2、固原聚X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上述债务,XX抵押物(XXX北侧X项目)依法拍卖、变卖或折价款在X,X,X.XX、利息1,X,X.XX以及自X年X月X日起至判决确定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及复息范围内优先受偿;3、固原聚X公司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上述债务,X有权对宁X以其抵押物(XXX汽车X房产及土地,详见抵押清单)依法拍卖、变卖或折价款在X,X,X.XX、利息1,X,X.XX以及自X年X月X日起至判决确定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及复息范围内优先受偿;4、宁X在X,X,X.XX、利息1,X,X.XX以及自X年X月X日起至判决确定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及复息范围承担清偿责任,宁X承担责任后,X追偿;5、XX公司、余建学、余建兵、王惠玲、徐凤玲对判决第一X公司、余建学、余建兵、王惠玲、徐凤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X追偿;6、驳回X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案判决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X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X、宁X、XX公司、余建学、余建兵、王惠玲、徐凤玲负担。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地理位置优越,具备投资潜力。
(六)瑕疵披露
抵押房产X合资开发等情况,可能导致抵押物产权不完X或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风险,提请投资人自行了解。
二XX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X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X、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X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挂牌价格:XX,保证金:XX,加价幅度:XX或XX的X倍数。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X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XX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自本公告X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X。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X经理
电话:X-X/X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X
主管部门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X
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