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北 2026-08-18
|
XXXX总承包(EPC)(HBGS-XSZ-X)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
招标编号:X-X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XXX项目(项目名称)已X发X(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审批服务【X】X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X,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X%X,招标代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址:Xr> | ||||||||||||||||||||||||||||||||
| 建设项目规模:本项目改造X三里河桥至中懋X,全长2.9km,对重点部位建筑立面进行改造,对X及非X面改造,配X两XX、通信设施、景观绿化、交通设施等相关基础附属设施。 |
||||||||||||||||||||||||||||||||
| 合同估算价:X.XX |
||||||||||||||||||||||||||||||||
| 其他:/ |
||||||||||||||||||||||||||||||||
|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具有独立法人X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3.1.2资格要求:(1)设计资X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①X政行业甲级X政行XX除外)甲级X政X)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X)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同X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X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1和2业绩要求):1.X业绩:投标人近X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X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①或②或③类似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X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X政专业X政专业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X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X政专业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③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X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X政专业设计任务的企业提供)。2X业绩:投标人近X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X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①或②或③类似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XX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建筑专业设计或建筑专业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XX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建筑专业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③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XX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建筑专业设计任务的企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招X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上材料不X特征和业绩要求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的予以证明。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应提供X年度、X年度、X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5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X建设类X执业资格,相应专业勘X师、X专业一级XX专业X监理工X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X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XX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X总承包单位为联X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XXX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X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项X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担任XX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含施X、X),项目经理业绩无时间要求,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招X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证明其总建X投资金额或任职的,还需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等)。(2)设计负责人要求:X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XX)X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承担设计任务单位人员)。(3)施工负责人要求:X专业一级X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X项目任职(需提X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承担施工任务单位人员)。(4)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X为其缴纳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对X,其为员工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X。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X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X工认定;(6)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可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 3.4其他要求:/ |
||||||||||||||||||||||||||||||||
| 4.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资格预审 (合格制),招标采用评定X离方式实施。 |
||||||||||||||||||||||||||||||||
|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X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
| 7.公示时间 | ||||||||||||||||||||||||||||||||
|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 ||||||||||||||||||||||||||||||||
| 8.联系方式 | ||||||||||||||||||||||||||||||||
|
||||||||||||||||||||||||||||||||
|
X年X月X日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