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X或全资的销X参与投标的,视为制造商身份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制造商证明文件如下两种提供其中之一即可:(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X(ISOX)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X开发或叉XX或行车记录仪或交通安X的研发或生产或组装或制造;或者(2)投标人需承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如下a)和b)的制造商能力证明X方式对于承诺内容进行核实的权利,如投标人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提供虚假承诺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X及各所属单位新的投标活动。 a)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厂房(应有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和b)具有与标的物相关的自有或租赁的主要生产设备(应有设备的X合同或X发票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