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X/X-X | 主题X类: | 劳动、人事 |
| 组配X类: | 政府采购 | 体裁X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X人力资源和X | 生成日期: | X-X-X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博览慢城·英才筑梦—走,到高淳!”感知体验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 |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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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慢城·英才筑梦—走,到高淳!”感知体验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博览慢城·英才筑梦—走,到高淳!”感知体验行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X(XXXXX商X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X年X月X日 X点 XX(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
项目名称:“博览慢城·英才筑梦—走,到高淳!”感知体验行动
预算金额:XX。
最高限价:XX,单场不高于XX,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组织开展“博览慢城·英才筑梦—走,到高淳!”感知体验行动
合同履行期限:X年X月X日前,完成全部X场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X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X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每天上午9:X至X:X,下午X:X至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X(XXXXX商XX)
方式:投标人的经办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X扫描件、工本费转账成功截图一起X至XX付宝转账(X账号:X):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X原件和授权委托人X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X年X月X日X点 XX(北京时间)
地X(XXXXX商XX)。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X份正本、X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X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X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5.1时间:X年X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
5.2地址:X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X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X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X站(Xwww.X.cn)X”(Xwww.X.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X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X〕5号规定,参加X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X采购代理机构作出X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止日前,应尽早做好承X采购XX页面X(未X的供应商应先X‘供应商X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X),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X“信X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2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X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X的供应商成交后,X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无需缴纳保证金。
5.其他
X.1采购人邀请全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X件出席开标会;未按要求出席的,视为其同意开标和磋商结果。
6、磋商公告
6.1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南京XX站http:X.cn/sy/”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XX人力资源和X
地址:X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X
地址:X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
电 话: X
XX人力资源和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