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年中海化学电瓶车长协采购 标段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X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X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应答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所投品牌电瓶车制造商需持X场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种类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投标时提供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3★业绩要求:X年X月X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电瓶车的供货业绩。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