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江苏 2026-08-19
| 公开时间:1小时前 | X清算组 | |
X强制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
(X)苏X强清X号
清算组在接受指定后X的社保、医保、公积金、劳动仲裁等职工情况进行了调查,X的职工债权公示如下:
清算组未核X存在职工债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职工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清算组提供证据材料并要求清算组复核更正,异议成立的,予以公正;异议不成立的,清算组予以通知并说明理由,异议职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提起债权确认诉讼。职工逾期未向清算组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清算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X系电话: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