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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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通知及公告
浙温强清字第4号
X根据申请XX场X申请,X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东晟律师事X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X年X月X日X及清算组已在全国企业X对本强制清算案件受理、通知全体债权人申报债权及债权申报截止期限等进行了公告。由于清算组尚X的账簿、账册、合同、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资料,请各债权人在X 年X月X日前向清算组(通讯地址:X人:X系电话:X)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连带债权,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申报债权或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及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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