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峰新型结构材料研发华南总部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批后公布
河峰新型结构材料研发华南总部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已审定,根据《中华人民共X规划法》和《XX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方案予以批后公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峰新型结构材料研发华南总部项目XX以东、X以南,规划用地面积X.X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X.X平方米,基底面积X.X平方米,容积率1.X,建筑密度X.X%,绿地率X.X%,配套停车位X个,其中地下停车位0个,地面停车位X个。(详见公布附图)
二、公布时间:X年X月X日
X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