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各中小学(幼儿园)校服及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XX年各中小学(幼儿园)校服及新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X年X月X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更正原因:第四章X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发生调X,调X部X的字体已标蓝,详见更正后的谈判文件更正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X年X月XX采购非
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X号)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X。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本项目无须顺延,原开标时间不变。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X(X)地 址:XX联系方式:(请联系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X地 址:西XX吉荣家园X栋1单XX联系方式:王丹 X.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X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