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港南X-下X集体土地承包项目(二次)补充公告洞港南X-下X集体土地承包项目(二次)原
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X地点及办法: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XX),投标保证金在公历X年X月X日下午X:X时前自行汇入指定账户(户名:X浦坝港X集体经济组织-下山;账号:X;开户X)。”修改为“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XX),投标保证金在公历X年X月X日下午X:X时前自行汇入指定账户(户名:X浦坝港X集体经济组织-下山;账号:X;开户X)。”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五、X及X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1.X时间:公历X年X月X日上午9:X-9:X时。(逾期不再受理)”修改为“1.X时间:公历X年X月X日上午9:X-9:X时。(逾期不再受理)。”3、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X年X月X日上午9:X时。”修改为“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X年X月X日上午9:X时。”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X浦坝港X集体经济组织XX公X浦坝XX年X月X日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