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辽宁 2026-08-18
中药配方颗粒相关投标企业:
XX《关于完善中X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X〕X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X开展中X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中药配方颗粒相关投标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企X每月X日统一受理。自受理之日起,经企业和产品信息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公示-X结果公布等工作流程,合格的产品将在XXX上采购资格。
已获得国家标准X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按照《通知X的中药配方颗粒,企业须提供至少3个X价格,XX不足3个的中药配方颗粒,X有3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企业可按不高于X年内最X。
1.生产企业信息填报
“企业信息管理”里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维护。具体操作方法见《辽宁药品和X用户手册(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端)》(X本链接可直达)。生产企业信息以国家X信息为基础,以X会对审核通过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完成政策性审核。请相关投标企业注意生产企业信息是否有审核不通过的状态,以X。
2.产品信息和价格信息填报
生产企业信息审核通过后,投标企业在“产品信息管理”-“本企业产品(中药配方颗粒)”里,选择“中XX已默认显示该项目名称),X“添加产品”选择要增补的产品(可批量选择),所有产品和价格添加完成后可单个提X审核。处于待审核状态的产品可进行撤回操作(仅限于当前批次)。具体操作方法见《辽宁药品和X用户手册(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端)》(X本链接可直达)。
3.审核结果和价格公示
审核通过产品将在“X药品和X”进行公示;审核不X结果公布当日转入下一批次增补,请相关企业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重新维护产品信息X审核。
4.申诉处理
投标企业可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产品进行申诉。申诉X价格申诉,投标企业既可以对本企X价格进行申诉,也可以对本企业之外的投标XX设置两轮申诉,第二轮申诉仅针对第一轮发起的申诉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见《辽宁药品和X用户手册(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端)》(X本链接可直达)。
5X结果公布
审核结果公示结束、X将在“X药品和X”-“通知公告”栏X结果、价格和时间。
6.配送关系建立
《辽宁药品和X用户手册(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端)》(X本链接可直达)。
药品保障部业务咨询电话:X-X
辽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