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冶金矿产原材料 广东 2026-08-11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规范农用地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X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自然资源厅关X片综合地价调X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X〕X号)规定,征收X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X或者重新公布一次。XX片综合地价于X年X月公布实施,即将实施满三年,X、X文件X拟于近期公开举行《重新公X征收X片综合地价项目成果》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重新公X征收X片综合地价项目成果》。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拟定于X年X月X日上午9点,XXXX大会议室举行(地址:X " noextractcontent="true" style="text-align: left"> 三、听证参加人范围和条件
具X户籍的公民、住所地XX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应熟悉和关X征收补偿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四、X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在X年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XX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地址:Xxt=" " noextractcontent="true" style="text-align: left"> 本次X形式的申请。
五、听证参加人的确定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参加人的人数不少于X人,将从有效申请或邀请的X人员中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遴选产生。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XX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将X《听证通知书》;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重新公X征收X片综合地价项目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四)未经允许,不得录像、录音。
特此公告。
附件:
XX
X年X月X日
(联系人:X电话: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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