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X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X〕X号)和《富源县人力资源和X 富源县X关于开展就业帮扶车间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富人社〔X〕X号)文件要X(街道)已完成就业帮扶车间自检自查工作。
经富源县人力资源和X、富源县X联合开展资料审核、实地核查,X、富源县X公司2家主体为富源县就业帮扶车间;经核实,富源县中安利宏电子X器件加工X、富X瑞农农民专业合作社、富X云龙农民专业X共5家主体已不具备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条件,拟取消其就业帮扶车间资格。
现将富源县X年第一批拟认定、第一批拟退出就业帮扶车间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X年7月X日起至X年7月X日止(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
请及时向富源县人力资源和X、富源县X反映。
联系电话X-X X-X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X 富源县X
X年7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