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农林牧渔 安徽 2026-07-23
为加快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养殖生产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省级财政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X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比重稳步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X%以上。
二、支持方向和金额
X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畜牧业发展)项目资金XX,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户)翻新养殖圈舍、围栏等结构,更新改造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单个养殖场(户)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度的X%,最高不超过XX。项目验收审计后,若总奖补资金超过XX,按比例进行核减。
三、实施条件
根据自愿和公开原则,由养殖主体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四、方法步骤
(一)申报阶段(截止时间:X年8月5日)
1.通知。
2.全县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均可填报凤阳县规模养殖场(户)X年省财政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3.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养殖场(户)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养殖档案、粪污处理台账、设施农用地备案、环评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和开户行账号等。
(二)审核阶段(截止时间:X年8月X日)
县X成立项目审核小组,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通过后报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三)验收阶段(截止时间:X年X月X日)
1.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提交验收申请,县X成立验收组,审核项目实施后的纸质证明材料(包括改造升级前后对比图片、清单,购买粪污处理设备的发票、照片等),并开展现场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2.审计。将所有项目X体打包给第三方开展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3.拨付。对验收通过的项目拟奖补主体和金额,经县X党组研究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公开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等公开公示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凤阳县规模养殖场(户)X年省财政畜牧业发展
资金项目申请表
2.凤阳县规模养殖场(户)X年省财政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表
凤阳县X
X年7月X日
附件1
凤阳县规模养殖场(户)X年省财政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 申报单位 (个人) | 联系 电话 | |||
| 详细地址 | (街道)村(社区)村民组 | |||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申请奖补资金(X) | 养殖品种及规模 | |||
| 项目建设内容 | (简要表述实施内容,预算详见附件)。 | |||
| 所在村(社区)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 所在乡(街道)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 县X核定意见 |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2
凤阳县规模养殖场(户)X年省财政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表
| 申报单位 | 联系方式 | ||
| 法人代表 | 申报时间 | ||
| 养殖场地址 | 畜种及养殖规模 | ||
| 项目建设资金 | 项目补助资金 | ||
| 项目建设内容 | |||
| 现场核验初步意见 | 验收小组意见: 现场核验人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
| 法人代表确认 | |||
| 本人对以上现场核验情况确认并认可。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凤阳县规模养殖场(户)X年省财政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支出清单
养殖场
| 建设/购买的项目 | 单价/X | 数量 | 总价/X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