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X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X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出具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1名,为本单位职X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出具任命书; (3)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单独打印的具有防伪标识的社保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X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之日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会议,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近1个月由社保部门X站打印的社保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