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西藏 2026-07-23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尼玛县卓瓦乡等 5 X 6 个村 X 年牦牛产业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X布岗村、来多乡抗达村
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牛圈、活动场地、围墙、机井,配套土石方X;购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深井泵等设备;本项目环评编制概算 X.X X、环评验收概算 4.X X,服务总限价 X.X X。
二、 服务内容
(一) 全程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专家评审、修改报批、主管部门备案全流程工作,包含现场踏勘、生态现状调查、监测方案制定、环评文本编制、会务组织、公示报批等全部工作,所有成果须经我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上报。
(二)项目完工后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流程服务,制定验收监测方案,开展现场监测,编制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完X线上备案,全程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查、X改复核。
服务机构交付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等所有成果,应当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1 份、可编辑格式电子版 1 份,所有成果内容应当完X、数据准确。
(三) 精准把握藏北草原牧区生态保护相关政策规范,环评及验收成果符合西藏生态环境审批要求,成果资料完X规范,因编制疏漏、政策把握不到位造成反复修改、审批延误的,服务机构须 在我方指定的期限内 无偿返工X改 ,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
(四) 全程按我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环保相关协调、资料报送、政策答疑等配套工作,开展前述工作产生的现场踏勘、监测、差旅、专家、税费等所有成本费用均由服务机构自行承担。 中选机构的最终报价为全包价,涵盖本次环评编制及环保验收全流程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服务过程中我方无需向服务机构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中选单位提交的环评、验收成果存在重大错漏、不符合环保审批要求、无法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的,比选人有权要求 中选单位 无偿返工X改 ;因此 造成比选人损失的,比选人有权扣除 该阶段 服务费用 , 并 要求中选单位按合同总金额 3 0% 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比选人并有权就不足部X 追偿全部实际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延期损失、主管部门处罚或行政罚款、第三方索赔、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的差价等) 。 上述款项比选人可直接从应付未付服务费中抵扣,不足部X仍有权追偿。
中选单位提交的环评或验收成果经两次返工仍不符合环保审批要求的,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选单位按合同总金额 X% 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比选人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
中选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提交环评文本或验收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X之五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X 日的,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选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技术服务、竣工环保验收相关业务,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配备专职环保技术从业人员不少于 2 名,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环境X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团队人员熟悉西藏草原生态保护、畜牧养殖类项目环评及验收相关地方政策。
(三)近 3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 3 年)承担过至少 1 项西藏自治区内政府投资项目环评编制或竣工环保验收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环评批复或验收备案文件等佐证材料)。
(四)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环评失信惩戒名单,企业信誉良好。
(五)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单位不得转包、X包本次项目环保服务业务。中选后 服务机构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技术人员 , 确需更换的,应提前 X 个工作日书面征得我方同意,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从业经验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中选后, 若服务机构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不符合本公告约定资格要求、无法胜任服务工作的,我方有权要求服务机构在 3 个工作日内更换为符合同等及以上资格条件的人员。中选单位若违反本公告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将本项目服务业务转包、X包的,我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中选单位需向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 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我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上述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款可直接从应付未付服务费中抵扣,不足部X我方仍有权追偿 。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比选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线上申报等其他报名方式,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X X 年 7 月 X 日 —X 年 7 月 X 日,报名时间:上午 9X—XX ,下午 XX—XX 。
(三)报名地点
尼玛县 农业农村和X (详细地址:X目办公室)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所有报名资料需X理为一套,密封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应当清晰可辨,具体包含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 注册环境X师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技术人员配置相关材料复印件;
3. 近 3 年西藏 境内 环评 / 环保验收项目服务合同、环评批复、验收备案文件等业绩佐证复印件;
4. 无违法违规失信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X查询截图;
5. X项及总服务报价单;
6. 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须委托专人办理,同时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公证书需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限,无有效公证书的报名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
报名机构如对本次比选结果存在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向我方提交异议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期届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本次比选全部结果。比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 3 个工作日内,我方与中选机构完成正式技术服务合同的签署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X 、 X 、 X
联系地址:X目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 报名机构须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及比选资格;若已中 选 的,取消中选资格,我方有权要求其支付项目服务限价 2 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我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纳入我方失信合作单位名单。
2. 本次比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所有报名提交资料不予退还,比选人无需就未中选机构的报名投入、方案成本等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我方所有非公开项目信息、数据资料,仅限用于本次环评及验收服务使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不得用于自身模型训练、其他项目 服务 或任何商业用途;中选单位完成的本项目全部环评编制、环保验收相关成果及衍生资料的所有知识产权及其他衍生权益均归我方独家所有,未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服务机构不得擅自使用、许可第三方使用、转让或对外披露;服务 结束 或合同终止 后 ,服务机构 须将所有相关纸质及电子资料 (含载体、备份) 全部移交我方,不得擅自留存 、复制或向第三方传递;保密义务不因服务结束或合同终止而终止,长期有效 。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尼玛县 农业农村和X 所有。
本次比选过程中所有通知均通过本公告 载明的 发布渠道 发布 或 向 报名机构预留 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联系 电话送达。以纸质函件 方式 寄 送 的,自寄出之日起第 3 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 达 ;以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方式发送的 , 自信息发出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报名机构变更 全部预留 联系方式的 , 应当 提前 3 个工作日书面 告知我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无法送达后果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尼玛县 农业农村和X
X 年 7 月 X 日
主 审
尼玛顿珠
审 编
马全海
编 辑
王武谦
来 源
农业农村和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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