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南 2026-07-22
一、资产项目情况
资产包内共X户,债权本金4,X.XX,利息X.XX(暂计至X年7月2日)。
债权金额X布情况如下:
未偿本金区段 | 户数 | 占比(%) |
5X以上 | X | X% |
总计 | X | X% |
债务人年龄X布情况如下:
未偿本金区段 | 户数 | 占比(%) |
5X以上 | X | X% |
总计 | X | X% |
债务人地区X布情况如下:
地区 | 笔数 | 占比(%) |
广东 | X | 4.X% |
北京 | X | X.X% |
安徽 | 2 | 0.X% |
河北 | X | X.66% |
江苏 | X | X.X% |
贵州 | 1 | 0.X% |
山东 | X | 7.54% |
湖南 | 1 | 0.X% |
山西 | 2 | 0.X% |
辽宁 | 2 | 0.X% |
陕西 | X | 2.21% |
上海 | X | 4.X% |
天津 | X | 8.82% |
浙江 | X | 1.X% |
云南 | 2 | 0.X% |
新疆 | 1 | 0.X% |
四川 | 1 | 0.X% |
总计 | X | X% |
1.5服务内容:
处置机构接受湘江资产的委托,对标的资产包内的债权依法合规开展处置工作,实现债权的有效回收。自基准日X年【7】月【2】日至签订正式《委托处置协议》期间,债务人已偿还的以及已与选聘人达成X期协议的,债权将从最终委托债权清单中剔除,且不计入委托处置收入。
1.6服务期限:本项目拟同时选聘5家机构,委托处置期限均为1年6个月。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合同为准)。
1.7 委案金额调X:根据选X条件评X细则最终得X排名前5的机构成为中选机构,排名第1的中选机构X配案件X件,排名第2的中选机构X配案件X件,如未达成考核条件,撤回案件则按得X排名依次由第3名、第4名、第5名进行X案作业(若在正式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前有已偿还或和解的债权户,具体委案最终以合同户数为准)。
自委案起,考核条件一:每6个月考核案件立案率,立案率需大于X%(即已立案案件数量/未和解的委案数量>X%);考核条件二处置回款方面:委案后第X个月对回款率进行一次考核,累计回款不得低于委托债权本金的X%。考核条件一和二任意一项不X有权提前解除委托。已立案案件由中选机构继续作业至合同期结束。
1.8:处置费用和费率:基础费用不超过【X】X/件,处置回款费率不超过X%。
1.9:处置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处置机构须交纳金额为委案本金的0.3%的处置合规保证金。
1.X公告发布媒体:《X》***om/;
二、处置机构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处置XX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机构盖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X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X提交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X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处置机构的社保证明。
注:处置机构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处置机构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处置机构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处置机构应有良好商业信誉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同一项目,总公司/总所与X支机构不可同时参与选聘,若X支机构参X/总所X/总所印章。有多个X支机构的仅可授权一个X支机构参与。
2.2特定资格条件:
(1)处置机构应至少提供一个近一年内为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提供过信用类个贷处置服务的案例,证明材料为委托/服务协议、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为银行回单,应载明付款方名称、收款方名称、用途/摘要(含"处置费"或"委案"等关键字)、金额、到账日期】或带有律师团队成员名称的三个同机构的调解书/判决书(可隐去涉密信息,但项目/金额/日期/主体不得遮挡)。
(2)处置机构应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处置团队。团队成员为律师的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主办律师须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团队成员为非律师的应提供其作为处置机构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3)处置机构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地,提供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处置机构公章。
三、选聘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处置机构(于X年7月X日—X年7月X日止,每天8X-XX,XX-XX(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一式二份,胶装成册)到X(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X号新闻大厦8楼D座)报X络报名,处置机构可将资格条件资料扫描件电子档发送到;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X年7月X日9X(北京时间)
3.3资质预审通过后的处置机构凭选聘邀请通知,办理选聘文件获取手续。
四、联系方式:
X
联 系 人:Xspan>
电 话X
邮 Xn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X号X二期T1栋X-X层
选聘代理机构:X
联 系 人:X韧龙
电 话X-X
邮 箱: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X号新闻大厦8楼D座
异议、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湘江资产监察审计部XXn
联系地址:X1栋X层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