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X(采购人)对重庆市*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资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X.X X)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X) | 数量 | 小计(X) |
采购目录: 宣传设计服务-影视制作服务-摄影服务-其他摄影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重庆市*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资料制作服务采购清单》 详见 竞采文件 第三篇 二、项目一览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 ¥X.X | 1(项) | ¥X.X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具有视频拍摄制作服务业绩,完成视频拍摄制作成品不少于3部,竞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X-X-X XX
报价截止时间X-X-X XX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X 天
2、实施地址:X2a="">重庆市市辖区沙坪坝区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道具、设备使用、食宿、交通、保险、售后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各视频时长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可在约定时长上下浮动X%,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1、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合同金额5%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工作,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采购人验收时将以详单内容为依据,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进行最终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供应商成交总金额。
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付款单位:重X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X提起诉讼;交易X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