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安徽 2026-07-24
根据皖妇〔X〕1号《安徽省妇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上级部门下达我区X年省城乡困难妇女“两癌”救助指标3名,拟救助3名省城乡“两癌”困难妇女,每人按照一X的标准进行救助。通过省城乡困难妇女“两癌”患者申报,各级部门审核,现对拟救助的省城乡困难妇女“两癌”救助申请人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X年烈山区实施安徽省城乡困难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拟救助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X年7月X日至X年7月X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广大群众可以向区妇联办公室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X-X
附:
附件-X年烈山区安徽省城乡困难妇女 “两癌”拟救助对象名单.docx
烈山区妇女联合会
X年7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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