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LZC-X-X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配电设施设备维保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X6-X-X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1、采X要求 付款方式中:“中标方按校方要求送达全部设备并完成安装及调试,经校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校方指定账户支付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校方收到质保金及发票后支付中标金额的X%给中标方。质保期内无质量纠纷且中标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质保期满后,校方无息退还质保金。”更正为“甲方以转账方式按以下进程X阶段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支付方式为账户转账,不接受承兑支付。1、合同价款(含税)X¥ (大写: )2、乙方在X年X月1日前按甲方规划要求完成设备维保计划进度,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正规增值税发票后X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总金额X%(即: X)一次性支付款项,剩余5%(即 X)作为履约保证金至本项目满期无任何纠纷时,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情形或需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等费用的,甲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若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的未付款,甲方不承担责任。”
2、原采购文件及公告中:“四、比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一)送达地址:Xy: 宋体; font-size: Xpx">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X号合X达数字科创港5层2号开标室(二)截止时间:X年X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更正X“四、比选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一)送达地址:Xy: 宋体; font-size: Xpx">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X号合X达数字科创港5层2号开标室(二)截止时间:X年X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
3、原采购文件及公告中:“五、比选地点及时间 (一)地址:Xy: 宋体; font-size: Xpx">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X号合X达数字科创港5层2号开标室(二)时间:X年X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更正为“五、比选地点及时间 (一)地址:Xy: 宋体; font-size: Xpx">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X号合X达数字科创港5层2号开标室(二)时间:X年X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X年X月X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纺织大学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 1 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X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X号合X达数字科创港5层
联系方式: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霞、叶敏
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