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非法定公开招标项目,适用本单位内部公开比选程X(以下简称“天津滨海机场”)对下列内容进行比选,特邀请有意愿的合格参选人就下列内容密封投报:

  1. 项目内容

航空障碍灯1批。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参选人应具有的经营范围包括灯或相关品类的销售,且参选人需具备并在比选文件中提供航空障碍灯在民用航空障碍灯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有效通告。

(3)投报控制价X.XX(含)以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近五年,与机场有诉讼(或仲裁)且不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违约记录,使机场有理由质疑其诚信、专业、技术能力、资金实力、管理能力或因诉讼导致财产被查封、保全、执行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的,不具备参选人资格。

(6)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参选人若为拟投品牌的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8)参选人若不为生产商,参选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代理证书或销售授权书或项目授权。

3.参选人应具有下列资格文件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最新的年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下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文件需附在参选文件中。

4.公开比选文件领取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X年7月X日至7月X日, 9X-XX,XX-XX 时(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联系人:Xn。

(2X上获取,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若授权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需提供报名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报名的邮箱必须为授权邮箱并在授权书中予以明确。

5.现场踏勘

6.参选文件投递

所有参选文件应于 X年 7 月 X 日 9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大厦X。

7.公开比选时间

该项目定于 2X年 7 月 X 日 9 时(北京时间)在天津机场大厦X进行公开比选。届时请参加公开比选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出席,需携带单独、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