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主体资格: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X(或总公司X(或总公X(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报价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2. 专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CNAS或者CMA资质认定证X站证书具体链接位置,证书有效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资质检定范围的检测类别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仪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3. 同类业绩经验:报价人自X年7月X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项热工仪表校验服务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报价人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合同扫描件信息须清晰体现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4.
信用状况审查:报价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html)、信用中国(***的严重
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以及未被列X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证明文件:报X站的查询截图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最终以采购人在X站查询结果为准);5. 联合体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